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考评情况的通报
(滁政办〔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滁州市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滁政办〔2009〕31号)等文件精神,元月上旬,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考评组,采取网上考评和现场考评的方法,对2009年度市直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83家单位和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根据市政府负责同志的意见,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情况
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全程网上考评,主要从政府信息发布数量、质量、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信息公开年报4个方面,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市直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83家单位平均得分71分。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和市教育局等16家单位满分,占19%;80分以上40家(含得满分单位16家),占48%;60-80分16家,占19%;60分以下27家,占33%。
二、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
随机抽取各县市区乡镇、医院、学校、直属机关、市级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和行政服务中心6种类型的6个单位,对信息公开质量、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年报进行网上考评,对政务(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和完成信息数量进行现场考评,平均得分89.4分,其中6个县市区90分以上,来安县和琅琊区75分以下。
三、主要特点
从考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和市药监局等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细化指标,并建立严格的发布机制、协调机制、公开制度和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均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明光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占一定分值;全椒县把信息发布列为工作督查局工作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天长市、凤阳县和南谯区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会议,并举办业务培训班。
(二)制度不断完善。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制定了《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考评细则》和《示范点建设标准》等多项制度和规范,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政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