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市场监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由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邮政7个部门组成,药品监管部门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的成员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药品监管部门,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各地要把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重点抓县、乡两级政府的药品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探索建立药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要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强化农村药品监管。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药械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