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滁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地质环境条件及2010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我市地处皖东江淮丘陵地带,各类自然和人为作用产生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主要有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009年以来,我市境内共发生地质灾害2起,均为地面塌陷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另外,新发现有多处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发生的地质灾害
2009年以来我市境内发生地质灾害均为地面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定远、凤阳一带地下石膏矿开采区。
2009年8月7日傍晚,定远县定城镇政务新区附近南吴生态公园内发生大面积地面塌陷灾害,造成附近柏油路60m长的路段路面开裂、沉陷,塌陷区平面上近似圆形,推测最大沉陷深度约0.3-0.5m,总面积约3900m2,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无人员伤亡。引发该处地面塌陷的原东城石膏矿采空区西距何庄较近,可能的地面塌陷对民房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2010年3月2日,发现凤阳县红心镇梅市村一处农田沉陷,形态表现为近似圆形的塌陷坑,坑内积水,深度1.0-2.0m,面积约154m2。陷坑南侧水下有一宽大地裂缝,延伸长度约3.0m,宽度约7.0-10.0cm。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可达1万元。塌陷区位于凤阳县原华杰石膏矿采空区范围内,系由采矿活动引发的采空塌陷。
(二)地质灾害隐患
1. 崩塌隐患
我市崩塌灾害隐患大部分为切坡建房、修路所致。京沪铁路沿线滁州-凤阳段,多处为地堑式路基,两侧山坡较陡,强降雨易引发岩土崩塌,目前,铁路部门对部分路段陡坡进行了加固护坡处理,消除了部分灾害隐患,由于地形地质条件的复杂性,铁路沿线仍有小型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