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招商信息统筹处理办法的通知
(滁政办〔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招商信息统筹处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招商信息统筹处理办法(试行)
为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广辟招商信息来源渠道,统筹处理招商信息和项目线索,实现有序跟踪对接,提升招商引资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招商信息统筹处理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广辟渠道
(一)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发掘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主动跟踪推进项目签约落地,促进项目建成投产,服务滁州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大局。
(二)根据招商引资项目进展阶段,设立项目线索奖、项目签约奖和投产引荐奖,对招商引资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统一汇集
(一)在市招商局成立市招商项目信息处理中心,负责统一汇集并处理社会各界和个人发掘提供的投资项目信息。招商信息处理中心热线电话(传真):0550-3081888,电子邮箱: czzsxs@126.com。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可以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信息,并同时按规定填报《项目线索登记表》,如有多方提供同一项目线索,以最先报送的《项目线索登记表》作为确认线索提供者依据。
三、分类处理
市招商信息处理中心根据投资项目落户的意向地点实行分类处理。
(一)对意向落户市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琅琊区、南谯区)的项目线索,由市招商信息处理中心直接处理。
(二)对意向落户县、市的项目线索,由市招商信息处理中心转交有关县、市招商局处理。
(三)对没有明确意向落户地的项目线索,由市招商信息处理中心根据项目类型会商相关单位处理。
四、跟踪研判
(一)意向落户市区的项目线索:由市招商信息处理中心进行初步研判,并结合线索提供方意见,在2日内将项目线索书面交相关队伍(市重点工作指挥部招商项目机构、市招商项目洽谈中心、市直招商小分队、驻外产业招商分局,相关区招商局)进行跟踪对接。项目推进成果作为跟踪队伍的招商实绩。
跟踪队伍应在线索转交20天内将线索跟踪对接情况形成书面价值判断意见,报市招商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