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解决,并逐步补充、完善、细化并丰富标准化管理指南,逐步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督查指导,规范管理。省厅将视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项目主管单位和各建设单位推动活动开展的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评比排名,全省通报。并适时召开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现场观摩会,及时推广管理标准化活动开展好的项目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厅质监站要结合日常项目监督工作,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其负责管理的高速公路项目活动开展情况的管理指导,每季度定期组织对项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末向省厅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四)分析总结,强力推动(2011年11月-12月)
分析总结,完善提高。2011年11月,各建设单位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质量控制要点”、“标准化管理指南”提出细化、补充、完善的建议。总结报告报送省厅、项目主管单位和厅质监站,对“质量控制要点”的修改建议报送厅质监站,对“标准化管理指南”的修改建议报送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工作应于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2011年12月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厅质监站完成相应配套制度和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报省厅正式颁发实施。
全面考核,强力推动。2011年11月,各建设单位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的同时,应对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排名,11月底前将本项目考核评比排名资料附总结报告后报送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应对其主管项目报送的考核评比排名情况进行审核,于12月上旬将本单位和其主管项目的总结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质监站)。
省厅将于2011年12月组织综合督查,全面检阅开展管理标准化活动取得的成果,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考核评比排名;同时根据活动期间厅督查结果和各项目综合考核评比排名情况,按在建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合同段总数的20%表彰活动开展优胜单位,按总数的5%对活动开展不力,质量安全行为不规范的合同段进行处罚。对排名在最前的项目主管单位、前三位的项目建设单位,省厅全省通报表扬,并对建设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活动开展优胜的施工、监理、设计合同段,省厅全省通报表彰并给予在信用等级评价中加10分的奖励,同时由建设单位依据合同规定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排名最后的项目主管单位、后两位的项目建设单位,省厅全省通报批评,并由其项目主管单位调整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对活动开展不力,质量安全行为不规范的合同段,省厅全省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单位作出降低信用等级或暂停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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