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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关于请报送全省2010年下半年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关于请报送全省2010年下半年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赣发改环资字[2010]1790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
  为积极推进全省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落实《关于规范全省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发改环资字[2010]1184号)文件有关要求,请你们于9月26日之前将需要由省级发改委立项的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报送我委,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确定项目范围并填写文件附件表格;
  二、每个县(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污水或垃圾处理项目;
  三、请于9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表格盖章传真至省发改委(环资处),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jxhuanzi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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