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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抚顺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负责收集、处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的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十)联络新闻单位,对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负责全市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及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市民向市政府提出的投诉、举报、批评和建议,对市民投诉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和督办;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市民投诉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考核;负责办理市长信箱和市长外商服务专线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组织建设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及市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9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政府办公会议及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会议的审核、报批和会务工作并制发会议纪要;负责国家、省政府领导和部门及市政府客人来抚有关调研安排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和市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大事记;负责国家、省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会务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为市领导服务。

  (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应急值守和指导检查全市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全市应急突发事件动态,督促落实市领导相关指示;收集、分析、评估、上报和发布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组织编制和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预案;督促检查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规划协调市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负责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与培训,协调应急专业队伍建设。

  (三)文电处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审核、制发;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人大及有关部门、单位文件的拟办、转办,请示、报告的拟办、转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材料归档立卷、管理和提供查阅;市政府机要交换站管理和办公厅保密工作;负责《抚顺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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