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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政办发〔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市民第一、服务第一、落实第一”的服务宗旨,努力、扎实地开展工作,办理了大量市民投诉事项,解决了众多热点、难点问题,使市民投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市民投诉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授予东港市政府办公室等29个单位“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李韶春等34人“市民投诉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能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勤奋工作,继续发挥典型模范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民投诉工作,克服困难,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为我市社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努力奋斗。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市民投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09年度先进单位名单

  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凤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丹东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民政局

  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丹东市交通局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

  丹东市环境保护局

  丹东市卫生局

  丹东市邮政局

  丹东市消防局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丹东供电公司

  丹东市自来水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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