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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2、实事承诺。包括要解决的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为群众办的实事、好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尚未整改落实的问题等。

  3、履职承诺。包括针对班子和党员岗位职责,就有关工作规范、标准和要求作出的承诺等。

  4、廉政承诺。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所要达到的标准等。

  5、责任承诺。包括完成承诺的时限;违反承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自觉接受监督等。

  厅机关及各单位在公开承诺中要重点突出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促进医患和谐等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从卫生工作大局出发,重点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方法步骤

  1、科学定诺。党组织和党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党组织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2、组织审诺。上一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3、公开亮诺。承诺事项正式确定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可通过党员大会宣读、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发放书面材料等方式向党员、群众亮明。有条件的党组织可以通过内部文件、刊物、网络等形式对承诺事项、完成时限和履行责任人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扎实践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公开承诺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基层党组织负责对党员兑现承诺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通过目标责任制、定期情况通报、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大对承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实现诺必践、践必果。

  5、严格评诺。综合运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全面评价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承诺活动的情况。经过点评、评议、考核,仍未兑现承诺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实行考评考核结果公开,并将兑现承诺情况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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