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审查东阳市太平洋气体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0〕188号)
有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受理东阳市太平洋气体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根据浙安监管危化〔2005〕112号规定,现委托你们组织东阳市太平洋气体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请于10月25日前完成现场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及资料报送省局危化处。
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企业的现场审查,请按《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59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委托。
附件:17家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17家单位名单
(一)金华市(1家)
东阳市太平洋气体有限公司(项目扩建,补)
(二)宁波市(5家)
宁波市镇海宁远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补)
宁波中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补)
慈溪市三江气体有限公司(项目扩建,补)
余姚市姚南液化气体有限公司(项目扩建)
宁波博翰钓具有限公司(补)
(三)绍兴市(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