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迁(扩)建城区6校等5所学校拆迁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0]120号)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及市规划局有关文件批准,决定于今年迁建城区6校、10校、13校、25校,扩建城区38校,现将有关拆迁、征地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征地范围
①城区6校拆迁、征地范围:北侧、东侧均邻睿和新城项目用地,南邻规划路,西邻已建住宅楼。
②城区10校拆迁、征地范围:同泉路北侧地块,东、南、北均邻已建住宅;西邻城市安置区用地。
③城区13校拆迁、征地范围:东、北邻安置房建设用地;西、南均邻规划路。
④城区25校拆迁、征地范围:东邻拟建大同五中;南邻规划道路;西邻规划绿地;北侧分别与规划绿地及南环路西延段相邻。
⑤城区38校拆迁、征地范围:兴国寺街西侧,东邻兴国寺街;南邻已建四层住宅楼及规划路;西邻平城街安置区项目用地;北邻小西门南街。
二、拆迁期限:2010年6月15日至6月30日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由其所属单位、个人自行拆除,并于6月15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三、拆迁、征地工作由城区政府及南郊区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单位为城区教育局。
四、拆迁、征地范围内所有临时建筑、违法建筑,市属企业单位的有证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