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装备制造业园区改河及河道整治工程迁坟征地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装备制造业园区改河及河道整治工程迁坟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0]146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同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改河及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现将迁坟征地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大同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改河工程建设项目部。
  二、迁坟征地范围:从周士庄镇三十里铺村北大沙沟2公里处经驾遇造村东南、京-包铁路六孔桥北200米至西坪镇小坊城村坊城河入口处,全长15.6公里,具体迁坟征地范围以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迁坟征地涉及的乡镇:大同县周士庄镇、西坪镇。
  三、责任单位:迁坟征地工作按照属地由大同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迁坟征地补偿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四、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收回,所有无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部队所属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物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及土地,由所有人、使用人提供有效证件,于2010年6月30日前到所在镇村村委会进行登记、核实、确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