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管理前移。市城管委办公室、城市管理局要对已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根据使用年限和管理需要,提出改善计划;对在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根据管理需要,提前介入,保证接管工作顺利进行;对新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应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与原有设施的衔接工作。
(七)科技支撑。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技术,逐步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按照“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总体模式,以万米单元网格划分与分类编码规则,对城市管理区域进行划分,对城市部件、事件进行普查、分类,建立城市管理地理编码系统及其他数字化硬件和软件系统,打造“数字城管”和“数字南阳”。
(八)舆论引导。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宣传政府城市管理的举措和投入,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加强市民公德意识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城市管理意识和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教育;开展形式多样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和公益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南阳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规划管理
1、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规划和专业规划齐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近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主要商业中心、行政办公区、机场和火车站、城市主要出入口等重要地段编制有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编制水平不断提高,3年内获得1项以上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规划设计奖;各类城市规划的修编和调整依法、依程序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调整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2、规划审批与实施。建立并执行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和内部监督制度;城市规划严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城市规划许可无违规越权现象;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依法严格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规划监督。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的意见》(豫政〔2005〕47号)要求,建立实施城乡规划公示、公开、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咨询或查询制度;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
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1、制度建设。编制并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2、市容市貌。市容整洁,无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对不具备店内经营的商户,不予发放相关证照。户外广告、临街画廊、橱窗、牌匾等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城市容貌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泄露、遗撒。市内车辆清洗站(点)应有专门清洗场地和沉淀设施,不得在街道两侧随地冲洗车辆。
3、清扫和保洁。落实城市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制度,定人定岗,责任到人,清扫保洁率达100%;一、二级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三、四级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和上门收集垃圾制度,无乱堆乱倒现象;垃圾转运站(点)设备齐全,内外环境整洁;果皮箱清理及时,箱体和箱体周围整洁;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可视范围内水面无单个面积在0.5平方米以上的漂浮垃圾等,岸坡整洁,无垃圾等杂物;清扫、保洁卫生质量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落实保洁制度,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
4、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处理。严格按照《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要求,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容器(设施)密闭完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粪便应密闭运输至指定场地,并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等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