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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六、强化五项保障

  (一)组织领导保障。成立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穆为民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贾崇兰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杰、市长助理王中、市文明办主任王贵汉担任副总指挥,卧龙、宛城两区政府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肖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向指挥部汇报督查结果。三区和有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相应提升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资金投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保证提升行动必需的资金。积极探索经营城市、租赁贷款、社会资助等多元化资金投入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政府主导、分级投入、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新体制,加大资金投入,为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工作机制保障。参照“六创一迎”工作路长单位承包管理的成功经验,在提升行动中,实行辖区单位包点(本单位责任区)、路长单位分包线(分包路段)、辖区政府包面(本辖区)的办法,通过点、线、面三结合,实现上下联动,层层签订责任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证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深入了解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全民参与提升行动的积极性,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政策法规保障。市人大、市政府出台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相关规范性的条例、办法等,保障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开展。同时,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全程跟进,为提升行动保驾护航。

  (五)奖惩措施保障。市委、市政府将提升行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年度目标任务见附表),实施考核和奖惩,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提升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月通报、季考核、年终总评制度,对重点工作随时组织检查抽查,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定期排队、公开通报,强力推动提升行动任务的落实。对每月考核评比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由指挥部给予通报表扬;每季度排名靠前的责任单位,由指挥部给予通报表扬、挂红旗,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在年度考核中成效突出的区或职能部门,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评先、记功荣誉,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嘉奖、记功。对每月督查考核评比成绩较差的责任单位,由指挥部给予通报批评;每季度每组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由指挥部给予通报批评、挂黑旗,并责成单位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上检讨、表态;对一年内两次挂黑旗的责任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奖惩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作为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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