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宛政办〔2010〕153号)
卧龙、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南阳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品位,根据
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精神,结合我市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林绿化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水都绿地、生态南阳”这一目标,按照“城市相拥、林水相依、生态和谐、宜于人居”的生态城市新理念,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以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为重点,以增加绿量、提高品位为主线,以精品生态园林景观构建为主要抓手,通过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形成布局合理、层次丰富、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以崭新的城市形象迎接第七届全国农运会的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一)以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指标为目标,以打造生态、宜居、养生城市为主题,进一步改善城市小气候,消除城市的“热岛效应”,有效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调问题。
(二)突出“绿色山水文化名城”的定位,构建森林围城和道路绿网,形成绿色通道、公路林网、山头绿地、风景林地、城区林带、城内绿岛的园林绿化格局,最终把南阳建设成为“显山、露水、透绿、赏花”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通过实施七大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力争到2012年底,使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34%、10.5平方米,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到2015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七大提升工程及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