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区工作运转经费落实到位(30分)
(1)社区工作运转经费覆盖到所有社区(含安置型社区、混合型社区、村改居型社区)。(10分)
(2)社区管辖人口数按照“户籍人口全额计算,非本地户籍人口折半计算”的要求核算。(5分)
(3)社区工作运转经费按照“2000户以下的社区,工作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8万元;2001至3000户的社区,工作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3000户以上的社区,工作运转经费每年不低于12万元”的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15分)
4.全面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30分)
(1)2010年,所辖城市社区全面实施社区扁平化管理,农村社区30%实施社区扁平化管理(2011年,所辖城乡社区全面实施社区扁平化管理)。(5分)
(2)所辖城市社区全面建成“社区事务工作站”,农村社区全面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均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一口受理。(5分)
(3)所辖城乡社区的社区事务工作站(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专职人员按照每300户左右配1名的标准配置到位,并实施“一人多岗”、“分片包干”、“资源共享”机制。(5分)
(4)所辖城乡社区按照扁平化管理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公示、完善相关栏、牌、卡、册、簿、表等,将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切实推进到位。(5分)
(5)所辖街道、社区政务外网连接到位,应用“无锡社区行政事务工作平台”,基础数据输入较全,更新及时、准确。(5分)
(6)加强业务培训和技能操作,促进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业务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开展有特色。(5分)
(二)达标考核评估
1.成立达标考核评估小组
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达标考核评估小组,对各区社区扁平化工作推进和人员经费、运转经费落实到位情况进行达标考核评估。
2.达标考核评估时间和方式
(1)达标考核评估小组以2010年12月31日为时点,对锡山、惠山、滨湖区和新区进行达标考核;以2011年12月31日为时点,对崇安、南长和北塘区进行达标考核。
(2)以上各区可视本区社区扁平化工作推进情况,向达标考核评估小组申请提前进行达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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