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表一式二份,主管区县局房改领导小组、经办银行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天津市单位调整补充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二)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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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主管部门(区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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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充住房 公积金建立人数
| | 单位补充住房 公积金建立时间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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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整 前
| 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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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 整 后
| 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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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平均月缴存基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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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平均月缴存基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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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平均月缴存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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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平均月缴存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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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或工会意见:
年 月 日,召开(□职代会;□工会;□全体职工大会)会议,应到 人,
实到 人,一致同意调整。
负责人(签字): 单位或工会(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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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区、县、局房改领导小组意见并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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