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郊区新旺乡永久村实施“城中村”建设拆迁征地补充通告
(同政发[2010]155号)
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同政发〔2010〕28号通告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御河西路东侧地块纳入永久村“城中村”改造范围。现将拆迁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建设项目:新旺乡永久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二、拆 迁 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办公室。
委 托 拆 迁 人:新旺乡人民政府。
三、拆迁范围:东邻永久村现有住宅(吴家房);南邻市职业培训中心用地及已建住宅;西邻御河西路及已建商业建筑;北邻规划路(30米)。
四、拆迁时间:2010年7月12日-7月30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2010年7月12日至7月25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拆迁现场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