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项目
采购文件相关章节中应当明确告知的内容
(示范文本)
(一)基本操作程序
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供应商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资格预审;
3.注册供应商网上下载打印《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非注册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评审小组审查拟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
5.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资料递交方式
1.注册供应商应根据本采购文件第××章××款的要求,将拟参加本采购文件规定项目的供应商一般性资格条件、特定性资格条件及投标(或谈判)保证金等信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远程)报名,交采购组织机构进行资格预审;非注册供应商的资格信息和报名预审情况应当由采购组织机构手工录入,并作为“临时供应商”管理。
2.通过资格预审的注册供应商,应从网上下载打印针对所参加采购项目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作为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提交采购组织机构,该表可代替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在采购响应文件免于提供该表中已注册登记的相关资格的书面证明材料,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
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并按规定出具有关各方签署的联合协议等证明文件,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组织机构。
非注册供应商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应按本采购文件第××章××款的要求提交,接受采购组织机构或其委托的评审专家的资格审查和其他审查。
3.注册供应商对采购组织机构的审查情况可进行网上实时查询,如资格预审未通过或所提供的资格信息登记表不能完全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变更注册登记,或在采购响应文件中补充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并予以特别说明,否则,评审时可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