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组织机构在采购文件发售或报名审查时,发现有未注册供应商的,应当积极引导和指导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和报名,但如其因特殊原因确实不愿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的,不得阻止和拒绝其以书面形式进行报名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其供应商的资格信息和报名预审情况应当由采购组织机构手工录入,并作为“临时供应商”与注册供应商进行同样管理;其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要求其按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否则可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组织单位或评审小组成员如在供应商资格审查中发现供应商伪造注册登记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的,应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因采购组织机构对供应商报名资格预审不严而引起供应商质疑投诉,或采购单位举报的,同级财政部门应当追究采购组织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全面试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对本地区各供应商、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的宣传、培训,积极指导和引导其开展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供应商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由各级采购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并按照采购项目预算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2.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落实专人负责供应商的注册审查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工作,并做好对网上报名供应商的信息保密工作。条件成熟的,应做到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与项目经办人员的岗位分离、人员分开。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对在本地区供应商及商品服务库的注册审查和日常维护工作,对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抽查监督,并将其作为供应商诚信考核的依据之一。
3.注册供应商应当及时更新和维护在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相关资格信息及商品和价格信息,积极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平台宣传自己的企业和产品服务,利用网上采购的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的政府采购竞争力。
4.为促进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顺利推行,各级采购组织机构应当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供应商的采前辅导和文件指导工作。凡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的项目,在采购文件中应当特别载明进行网上报名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操作程序、审查要求、递交方式、优惠措施和无效响应情形等内容(示范文本见附件2),提高服务意识,尽量避免响应供应商的失误和引起其他供应商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