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
1.免费浏览或者下载采购文件。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全省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组织机构自发文之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的同时,必须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注册供应商免费浏览或者下载,以确保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
2.直接向注册供应商实施紧急采购。因非主观因素造成而需紧急采购的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采购单位或其组成的评审小组可随机从供应商库中确定三家以上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注册供应商,向其发出谈判或询价文件,直接邀请其参加谈判或报价,以提高注册供应商中标成交的机会和政府采购的效率。
3.免于提交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对通过网上报名的注册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和评审小组应当根据其网上注册登记的信息为主进行资格审查。注册供应商在制作采购响应文件时,可凭网上打印的“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代替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在采购响应文件中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减少供应商采购风险。
4.评审时予以加分或作价格扣除。采购组织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当在评审标准中明确“注册供应商凡通过网上报名和由网上生成投标商品(或服务)明细表的,评审时可给予总分值2-5%的加分或该供应商报价的2-5%的评审价格扣除”的意思表示,具体比例由采购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特点视情确定(如只采用“网上报名”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比例应不超过3%),评审小组应据此执行,以鼓励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生成投标商品(或服务)明细,丰富和充实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商品库的相关内容。
5.按网上项目业绩增加诚信分值。中标成交后,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将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中标成交金额等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系统自动将中标成交金额折算成项目业绩分,并结合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指数,增加该中标成交注册供应商的诚信分值,以增强供应商诚信意识,提高该注册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竞争力。
同时,为方便广大供应商的注册登记,除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外,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和部分采购单位经书面申请(申请表式见附件1)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均可按规定受理、审查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注册申请和入库资格,对其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