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苏价检〔2010〕325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规范节日市场秩序,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8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3.9%,继续在高位运行。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重点监测月饼、粮油、肉禽蛋奶、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节日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预警预报;遇有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要在一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局,配合有关部门启动应急保障预案,全力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
针对两节期间群众集中购物消费、外出旅游出行较多的特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巡查,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加强月饼销售价格检查。中秋节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月饼的经营者是否依法明码标价,做到标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过度包装、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2、加强交通旅游价格检查。“十一”期间是游客出行高峰,各地要加强对公路客运和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通过提醒告诫、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交通、旅游价格规范有序,提高群众出行的舒适度、满意度。
3、加强农产品价格检查。在前一阶段农产品市场价格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等价格的监管和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节假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缺斤短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