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科〔2010〕19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通知》(皖政〔2010〕38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安徽 “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全省单位能耗下降20%的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各行各业2010年都必须在2009年的基础上实现节能5%的目标。建筑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加强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加快推动全社会节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加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使能源消耗量急剧增加,并存在着能源利用效率不高、能源浪费等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业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加力推进,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健全法规,加强管理,努力形成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企业和公众参与互动的节能工作格局,切实把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降耗作为建筑业增长方式转变、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标志,推动建筑业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我省省情和建筑业行业现状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推动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强化节能管理工作,实现建筑业较上年降耗5%的节能管理目标。
(三)基本要求
1、以加强建筑施工能源消费管理为重点,努力提高建筑业的质量和效益。
2、以改善人居环境,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为目标,贯彻落实
建设部发布的《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