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律师事务所社会保险费缴付
1、缴费基数为长沙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五险统一征缴。
2、征缴中心财务结算部每月4日前将参保律师事务所应缴社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从参保律师事务所帐户划转社会保险费,参保律师事务所每月4日前须确保付款帐户上留有足额费用;
3、付款成功的律师事务所,当月在付款银行领取基金收据,付款不成功的单位,登陆“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或14楼征缴中心专管员处查明原因,办理补缴手续。
(三)其他事项
律师事务所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合并、分立和注销登记,参保人员异动增加、减少,律师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等手续,请上网(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查询,并到长沙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自行办理或网上办理。
二、律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流程
(一)律师新参保
1、省律协直属会员所中未由事务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的律师,符合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长沙市户口或非长沙市户口,且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加社会保险。
省律协秘书处每年3月份按社保年度(头一年4月至次年3月)统一为省律协直属会员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律师代办一次参保申报、登录手续。
2、省律协直属会员所于每年3月1日前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律师填表造册(表格登录湖南律师网www.hnlx.org.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并报省律协秘书处。
3、省律协秘书处到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参保申报登录手续,并打印《长沙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单》。
4、律师事务所到省律协秘书处领取《长沙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单》。
5、律师凭《长沙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单》到银行办卡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到光大银行华丰支行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卡并存入足额费用,征缴中心按月扣缴;基本医疗保险到长沙市商业银行任一网点办理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存折并存入足额费用,征缴中心每年4月一次性扣缴本社保年度医疗保险费。
6、律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缴费基数及缴费额:缴费基数为长沙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长沙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月×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额:长沙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4.9%/月×12;大病医疗互助费:9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