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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流程》的通知


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经征询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同意,省律协制定了《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流程》。现将该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及时按流程为律师办理社会保险。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流程

  一、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保险流程
  (一)律师事务所新参保登记
  1、律师事务所自领取执业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登记部(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57号)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律师事务所经办人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到长沙市劳动保障局政务公开大厅(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57号)“参保登记”窗口领取或登陆“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下载《长沙市社会保险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等相关表格,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用U盘拷贝报审核部门;
  3、律师事务所经办人持加盖公章的上述表格及其电子版、相关资料到政务公开大厅“参保登记”窗口进行申报审核。
  相关资料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4、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律师事务所,由参保登记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生成单位五险统一征缴编号;
  5、律师事务所经办人持参保登记部门打印的《缴费通知单》(按长沙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在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并与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单位付款银行、一份交征缴中心、一份自存;
  6、律师事务所首次缴费后到政务公开大厅“基金收据打印”窗口打印收据,凭收据到8楼参保登记部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同时带参保人员寸照在政务公开大厅打印个人《医疗保险手册》。
  7、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律师事务所应及时为合伙人、聘用律师、行政辅助人员办理社保关系新建、转移、接续手续。有关手续的办理请登陆“长沙劳动保障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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