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方式
要紧紧围绕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动员部署。省厅制定下发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各市(州)司法局要在6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意见,推动本地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2、学习教育。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中普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活动载体。
3、公开承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律师党员、群众意见,对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进一步修订党支部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此基础上,制定党支部承诺书,党支部承诺书要明确承诺内容、解决的突出问题、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律师党员要对照“五个带头”的要求,结合所在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内容,提出党员承诺书。承诺书要在本所公布,接受监督。要制定《承诺情况完成进度表》,每半年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查。
4、领导点评。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每季度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点评,结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内容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联点领导要适时进行点评。每次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前,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律师党员应向所在党支部汇报组织和参与活动情况,并对进一步搞好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5、群众评议。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由上一级党组织每半年组织党员、律师对照承诺书内容逐项进行一次评议,评议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对律师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要重点组织服务对象代表进行评议,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帐,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6、评选表彰。上一级党组织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地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任务,律师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今年“七一”前,各地要公布一批律师事务所党建示范点和律师党员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