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党委(组):
现将《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0年4月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利用2年半的时间,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紧围绕“一化三基”、“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省律师工作健康发展,努力达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
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省委深入推进“一化三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为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促进社会和谐。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开展民事诉讼、仲裁、调解代理业务,认真开展刑事辩护工作,改进办案方式,充分发挥律师的调解作用,做到案结事了,防止矛盾激化、转化;继续组织律师党员参加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信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事项;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