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10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46520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927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14500人,农民创业培训2900人,农民科技示 范培训9850人。
(十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2010年,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1.5万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到60%以上。
(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4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即时结报,县(市、区)历年资金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含10%的风险金)。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本地区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0年,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不少于58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原则上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25%,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面,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救助的及时性。
(十五)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对艾滋病、结核病、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2010年,救治艾滋病病人51人,贫困结核病病人361人。对艾滋病特困对象开展生活救助。
(十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2010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850例。
(十七)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 农村卫生服务。2010年,按照农村卫生民生工程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结合各地区划调整情况及中央和省年度投资控制数,完成6所乡镇卫生院、497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的填平补齐任务。
2.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14个;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70人、社区护士及其它卫技人员岗位培训220人;完成2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的建设或修缮及基础设施配备。
(十八)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4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0%;完成辖区2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农村以乡镇、城市以街道为单位,计划免疫“五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新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乙脑、流脑、甲肝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0%以上。
(十九)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引导、组织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努力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积极筹措应承担的保费补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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