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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建立健全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一)全面建设市、县(市、区)综合性应急队伍。市、县(市、区)两级要以现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专业应急队伍为依托,组建一支用现代先进救灾技术装备,反应迅速、技术过硬、作风顽强、精干高效的市、县(市、区)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还能有效执行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水上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市、县(市、区)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消防大队牵头,安监、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助,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将对购置的必要设备和所需工作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性救援队伍。各县、市、区政府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为基础,组建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发挥他们在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就近优势,参与抢险救援、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应急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结合实际,以公安、城管等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四、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强化防汛抗旱队伍建设。针对我市地处江淮分水岭地区易旱易涝的特点,市、县(市、区)两级水利部门要依托水利工程管理和科技人员、公安、武警、消防、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人员等组建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险情处置、人员安全转移和干旱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等,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同时,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和装备,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我市气象灾害频发,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在进一步抓好人工降雨、防雹、防雷等气象专业技术力量建设的同时,全面完成每个乡镇(街道)1-2名气象协管员,每个村1名气象信息员的聘任工作,接收和传达气象预警信息,收集、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协助乡镇(街道)、村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群众紧急避险,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灾情调查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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