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快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步伐
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建立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种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路子,鼓励产业优先,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进一步放开山场、水面的经营权,积极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林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存量资源,发挥资源作用。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机制,与市场化有机衔接,逐步建立适应市场要求,运转灵活、机制完善、管理规范、自我循环的服务体系。在创新的同时,逐步引入现代化理念,以工业化管理、信息化服务、集约化生产、资本化运作等手段加快岭区建设步伐。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推进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相关部门要一起上。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职能。要加强力量,充实人员,给予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专项工作经费。要重视省直来滁帮扶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加强和省直帮扶部门的联系,变帮扶为优抚,变人员为资源。要积极创新市直联络帮扶制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靠前,密切配合。涉及到发展的经济部门,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帮助做好规划,实施好计划,争取到资金;涉及到指导、协调、服务的部门,要靠前调研、主动参与、超前服务。要努力形成政府主动、市场带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加速推进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工作,使岭区的生产、生活、生态面貌显著改变,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涉及到广大岭区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造福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细化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把各项目标分解到乡镇、量化到部门。落实到每个项目责任主体。要强化效能督查,加强绩效考核,把阶段工作和全年工作结合起来,把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把分水岭的综合治理开发工作和干部的使用相结合,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严格实施奖惩。
(三)加大投入,增强后劲。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涉及面大,困难多,需要加大投入加以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组成拳头,集中使用,每年要有一定增长幅度。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省市重点乡镇项目配套,各县市区也要拿出资金,专项用于对其他乡镇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发挥省级分水岭项目作用,加大示范和引导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江淮分水岭易旱地区实际加大跑省跑部力度,积极争取各级项目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参与到江淮分水岭治理开发工作之中,给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特色资源开发等信贷支持,扩大信贷规模。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分水岭开发。要加强项目资金运用的监督管理,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以项目为牵引,以财政为辅助,以社会资金为补充的良性投入机制,促进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健康、有层次、跨越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