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10]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周口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周口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为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运营,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政府出台的《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满足人民群众强身健体需求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文明生活方式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
全民健身条例》和《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规定了政府的体育职能。《
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体育事业所需经费,并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体育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体育指导员队伍逐步壮大,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同时也要看到,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体育服务体系不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强烈的健身需求不相适应,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