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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周口市2010年节能目标预警调控方案的通知

  4、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树立全局观念,围绕完成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大局,落实节能工作调控措施。

  (三)目标任务

  1、全市节能目标:按照省定“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的目标,在前四年已分别完成3.15%、4.19%、5.27%、4.39%的基础上,确保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以上。

  2、全市调控目标:按照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以上的目标,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月度用电量、主要产品产量、工业增加值变化等情况,逐月确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作为预警控制线。

  3、各县(市、区)调控目标: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年度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周政〔2010〕13号)要求,将其节能指标作为本县(市、区)预警控制线。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根据季度生产总值实际增长幅度和能源消耗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全市及各县(市、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二、监测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部门重点监测我市10个县(市、区)的节能目标进展情况和年耗能在5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包括列入国家“千家企业”的隆达电厂、项城热电厂、财鑫集团和列入河南省“3515节能行动企业”的河南金丹乳酸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县奕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以及全市火力发电、有色、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监测本地区的节能目标进展情况,以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情况。

  三、重点监测指标

  (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二)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三)单位生产总值电耗及其降低率,全社会、工业行业电力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

  (四)火力发电、有色、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增长速度、主要耗能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四、预警调控分级

  根据重点监测指标分析结果和节能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

  Ⅲ级(黄色预警):各县(市、区)“十一五”前四年节能目标任务完成进度不足80%且2010年以来累计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和能耗比重同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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