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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丙泊酚”药品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对“丙泊酚”药品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企业反映,依据《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专家会议审定,决定对丙泊酚药品做如下处理:

  一、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丙泊酚10ml:100mg撤销挂网采购。

  二、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丙泊酚20ml:200mg价格由49.18元调整为39.99元;同时按照差比价规则将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丙泊酚50ml:500mg价格由98.91元调整为80.80元。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丙泊酚20ml:200mg价格由50.25调整为3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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