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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穗字〔2010〕11号 2010年7月13日)


  为深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确立我市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紧紧依靠人才增强竞争优势,努力构建和提升科学发展核心竞争力,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人才优先发展推动和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目标任务。围绕我市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部署,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基础,以加强人才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增强全市产业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吸引集聚一大批素质优良、学术造诣高深、科研成果突出的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研究开发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为我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完善政策,切实加大高层次人才吸引培养力度

  (三)加快构建广州市高层次人才集聚体系。建立系统、规范、动态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和选拔标准体系,打破国籍、地域、隶属和体制限制,通过从海内外大力引进和自主发掘培养等途径,集聚一批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紧跟世界科技发展方向的杰出专家;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相关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一批在专业技术方面崭露头角,具有较大发展潜能的青年后备人才;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人才集聚体系。相关人选经认定评审后纳入市管专家管理范围,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在管理期内享受各项配套优惠政策,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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