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各监测点)的任务
1、拟制本县区、本单位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配合市国民体质监测队,有序组织开展在本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音像、图片和文字资料);
4、建立本县区、本单位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网络,建立本县区、本单位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三)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队要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
2、配备省体育局统一提供的体质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 - 69周岁的中国公民,分为幼儿(3-6岁)、儿童青少年(学生)(7-19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市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800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六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市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2400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四类样本共计8个年龄组。每市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40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4、国家抽样城市。根据国家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规定,我市作为山西省2010年承担国家监测任务的监测地区。承担国家监测任务的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样本量分别为800、2400和400人,上报国家、省样本总量为3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