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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公路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在整治期间,成立客货运车辆整治督导检查组,全面督导检查各县区开展公路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机构
  为了使全市公路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督导检查落实到位,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大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法明担任,副组长由市交警支队党委专职副书记马锰、市交通局副局长王荣担任,成员由郭恒斌、肖景胜、王东、吴焕侦、李恒东、郭建宇组成。
  督导检查组下设四个督导检查小组:
  第一组督导地点:左云县、新荣区、南郊区
  组 长:马 锰  副组长:王 荣
  成 员:马占斌 鲁学勇 魏秀英 张晓波
  第二组督导地点:公安交警一至八大队、
  组 长:郭恒斌  副组长:李恒东
  成 员:樊丽生 吕献文 吴 俊 周 敏
  第三组督导地点:阳高县、天镇县、大同县
  组 长:肖景胜  副组长:祁建宇
  成 员:张丽卿 赵 斌 王 红 蒋同杰
  第四组督导地点:浑源县、灵邱县、广灵县
  组 长:王 东  副组长:吴焕侦
  成 员:陈明山 王 勇 智 勇 万宝君
  二、督查内容
  《全市开展公路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同政办发(2010)60号)文件中所列内容。
  三、工作要求
  1、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讨论等方法,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客货运车辆交通安全源头管控、路面管控、违法查纠、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
  2、本着指导、帮助基层的原则,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各单位,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使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各督导检查小组,要及时将督导检查结果报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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