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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的《 2010 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0 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 2010 年我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根据鄂政发 〔 2010 〕 21 号文件和咸宁市 2010 年血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市血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以整县推进、综合治理为手段,以省部联动为契机,以血防项目为支撑,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全面防治,巩固 2009 年血防工作成果,确保 2010 年血防工作各项防治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血防工作成果。全市以行政村为单位人畜血吸虫感染率继续控制在 3% 以下;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在 1% 以下的行政村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加大传染源控制力度。在重疫区县(市、区)大力推进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垸外有螺的地区因地制宜建安全放牧区;落实人畜查治、卫生改厕和一建三改等措施,有效控制传染源。

  (三)全面完成流域治理、土地整理、抑螺防病林、疫区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四)加强疫情监测。落实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监测措施,推进毗邻区域联防联控,控制急感发病,严防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发生。

  三、基本原则

  (一)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以 2 个疫情控制重点县(市)为侧重点,加大项目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

  (二)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根据疫情流行现状,采取不同的防治策略和措施,以获取最佳的防治效果。

  (三) 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 加大淘汰耕牛、以机代牛、洲滩禁牧、管粪改厕、人畜查病和扩大化疗等传染源控制措施的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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