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纠风办《关于 2010 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紧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关于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 2010 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开展对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理,纠正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贪污等行为;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开展对 “ 家电下乡 ” 和 “ 汽车、摩托车下乡 ” 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强化行政问责,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2. 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全面规范各种涉及企业的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3. 坚决纠正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论坛)活动为重点,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公布的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