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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 北部滑坡、崩塌灾害区:赤壁市赵李桥镇石人泉水库滑坡,库区下游有 63 人居住,汛期随强降雨可诱发灾害。嘉鱼县鱼岳镇文庙山滑坡位于中心城区,威胁的居民及过往的行人较多。

  3. 南部泥石流、滑坡灾害区:通城县水泥厂水石流(已治理)、通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滑坡、通山厦铺镇三宝村公路滑坡威胁人数都在 100 以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监测。

  三、重点防范期预测( 5 - 10 月)

  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大多发生在汛期( 5-10 月)。持续降雨特别是暴雨时,地质灾害明显增多,这表明制约和控制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因素是区域内暴雨的频率和强度。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以 5-10 月作为重点防御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

  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为城镇(乡、村)居民区、交通干线、水库电站和矿山企业。

  (一)城镇(乡、村)居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村)民区,既要加强群测群防,又要根据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其次是在新农村建设选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防止成灾造成村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咸安区华荣南山滑坡、大尖山滑坡影响京广铁路;咸(安)通(山)公路、赵(李桥)崇(阳)公路存在隐患,要加强巡查与监测。二是正在施工的杭瑞高速咸宁段、大广高速通山段和开工的 咸通高速 等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做好岩溶洞穴塌陷发育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已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进行治理。对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市交通运输局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 “ 三同时 ” 制度,确保安全。

  (三)矿区地质灾害防治。赤壁市官塘驿煤矿区和崇阳县路口镇走马岭煤矿区的采空塌陷已经成灾,目前呈逐渐扩大趋势;通山苏基坦煤矿泥石流隐患治理后,要加强监测。相关县(市)政府与企业要严格责任,开展地质灾害排查与治理工作,消除灾害隐患。

  (四)水库、电站地质灾害防治。咸安区桂花镇鸣水泉地下电站滑坡、赤壁市赵李桥镇石人泉水库滑坡等灾害规模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水务、供电部门应科学蓄、排水,加强监测,制定防灾预案,组织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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