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进一步整治建设秩序。 整治违法建设,坚决整顿拆除违法建筑物、各类违章搭建广告等。进一步规范城区建设工地管理,建筑工地在项目开工前,应签订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建设一定高度的围墙,并对围墙外侧进行美化;在施工过程中,建筑工地施工出入口必须进行道路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材料及渣土必须封闭装运,防止滴漏,维持街道卫生。
4. 进一步整治经营秩序。 做好农贸市场设置与配套设施建设,抓好重点市场的整治和文明创建,取缔马路市场;着力整治 “三小” ,清理整顿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小餐馆、小修理店、小洗车场;继续整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取缔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和超店堂经营;继续抓好流动商贩的经营整治工作,严禁在主次干道 ( 人行道 ) 上进行商业宣传及营销活动;规范夜市经营场所,取缔违规夜市经营点。
(四)进一步开展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综合素质。
1. 开展声势强大的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台、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 “不文明” 、 “不作为” 现象,予以曝光。在城市入口处、主要街道的重要路段、路口设立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广告牌,尝试制作并刊播一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全面提高创建活动的参与率、知晓率。
2. 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继续开展 “十不准” 教育活动,对文明行为进行倡议和告知;继续开展 “文明市民” 、 “文明家庭” 、 “文明窗口” 、 “文明机关” 、 “感动咸宁十大人物” 、 “咸宁经济十大风云人物” 等评选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在参与中共建共享,提升素质。
3. 继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以团市委和市志愿者协会等为主导,建立城市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培训,重点培训交通协管、卫生监督、文明宣传等方面的志愿者,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展示咸宁良好形象。
三、方法步骤
在中国·咸宁第二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之前,文明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5 月至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