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做好本地本单位办公局域网建设。各单位务必于 2010 年 7 月 31 日前建设好本单位的局域网。为保证信息安全,各单位办公局域网要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五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全市财政预算单位的网络接入线路租费由各级政府统一支付给电信公司,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算单位按单位编制数每人每年 100 元的标准,由市财政代扣代缴;非财政预算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指导价分别由同级电信公司收取,具体收付费方式由电信公司与接入单位签订协议。
六是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在电子政务试运行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将出现的网络和系统问题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以便快速解决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
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是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网络、平台、数据库建设、应用单位接入等方面的有关协调工作和应用系统的部署规划。为了保证电子政务建设顺利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监察局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地、各部门,对电子政务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好工作重点,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全面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如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
联系人:董奇峰 联系电话: 8126116
附件:《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项目建设及租赁合同书》有关内容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咸宁市电子政务专网项目建设及租赁合同书》有关内容
一、商务模式
该项目建设由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和维护,市政府租赁使用。按照省电子政务办的要求,专网平台只建到市州一级,各县(市、区)不再单独建平台,实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共享共用。根据国家和省对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市直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全部接入。
二、合同总费用及付费方式
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合同期十年。我市共计支付电信公司各类费用 3500 万元,其中,前五年为 400 万元 / 年,后五年为 300 万元。电子政务租赁费用分为两部分:一是电子政务门户和协同办公平台租金和维护费。前五年电子政务门户和协同办公平台租金和维护费共计 110 万元 / 年,其中:电子政务门户和协同办公平台租金 100 万元 / 年,维护费 10 万元 / 年(包括电费、机房租金、人工费等);后五年免收租金,只支付维护费 10 万元 / 年。二是网络信道使用费。各单位的网络信道租金以最优惠的价格,按 2M 光纤 5000 元 / 年的标准,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保证接入 100 个,共计 50 万元 / 年。非财政预算单位的网络信道使用费由各单位与电信公司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