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各级政府机构自身改革和建设,增强政府行政管理能力,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取电信建设、政府租用方式,开展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为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电子政务是政府主导、政府使用的现代信息化系统工程,推行电子政务,涉及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任重道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市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各单位的电子政务建设。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安排 1 - 2 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干的专职人员负责系统管理等电子政务业务的操作应用。要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为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一是做好网络接入配合工作。在电子政务建设设计、施工过程中,各单位要确认接入点的具体位置和线路的具体走向,积极配合市电信公司施工人员施工。
二是做好《单位电子政务系统初始化数据采集表》填报和单位印章图样报送工作。在电子政务数据采集过程中,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自行到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下载区,下载与本单位性质相适应的《单位电子政务系统初始化数据采集表》(下载网址 http://www.xianning.gov.cn ),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报。各地、各部门务必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前将数据采集表和单位印章图样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光盘。
三是配合做好有关培训工作。培训分为系统管理员培训、公文收发员培训和公务员操作培训。在电子政务培训工作中,市直各单位要选择熟悉单位工作流程、能够熟练使用电脑的业务骨干作为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中途不能擅自更换人员。如需更换系统管理员或者公文收发员,必须以正式公文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管理科,新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