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直单位“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 2010 年第 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三日
市直单位“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市“两管一治” 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严肃财经工作法纪,深化财政改革与管理,推进单位之间经费保障公平,强化源头治腐机制,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借鉴兄弟市(州)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直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小金库”治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简称“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关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 “小金库” 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报送情况和数据以事实为依据,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信息可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的来源及去向。
坚持宽严相济原则。 坚持财经管理法规严肃性与集中检查整顿时期灵活性的统一,实行宽严相济的政策,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
坚持纠建并举原则。 在查纠存在问题的同时,理顺分配关系,制定完善统筹兼顾、切合实际、管理规范的具体办法,建立“两管一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坚持整体联动原则。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工作专班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大力协同,市直单位积极行动,各类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监督制约措施配套跟进,有效防治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工作专班检查处理上的失职渎职行为,确保检查整顿不走过场。
二、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