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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黄河金岸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黄河金岸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0〕292号)


中宁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我市黄河金岸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各类资源,加快推进黄河金岸重点项目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沿黄城市带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宁政发[2010]91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沙宁滨河大道南北路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将沙宁滨河大道南北路两侧各2公里列为规划建设管理重点控制区域,要明确控制区域各地块用地性质、安排的项目内容、准入的产业类别等,同时加快编制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行业专项规划。

  二、各类规划成果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报自治区沿黄城市带发展领导小组审查,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实施。

  三、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严格规划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规划。

  四、沙宁滨河大道南北路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旅游景区景点、休闲度假区、生态公园、特色小城镇、滨河新村等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自治区沿黄城市带发展领导小组审定,未经审定的项目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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