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小企业小老板的培育力度
(1)培育100名活跃的个体工商户创业队伍。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2)培育50名创新、创业、创富的创业排头兵。通过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当年创办小企业小老板20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培育50名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型创业队伍;培育50名精明的经纪人创业队伍。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农牧局。
(4)培育30名专业化的指导队伍,建立创业导师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通过工业园区孵化培育小企业30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局。
(6)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新增个体户100个。责任单位:市旅游和商务局。
(7)发展特色农业培育种养大户60户。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8)通过培育科技示范带头人创办科技型企业50家。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9)每个灌区镇(乡)培育家庭创业户10户,山区镇(乡)各培育5户以上家庭创业户。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各镇(乡)。
(三)优化服务,在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上下功夫
1、建立全民创业服务中心。积极向自治区编委争取,建立全民创业服务中心,增加3-4个人员编制,承担起为创业者开展政策咨询、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职能。责任单位:市编办。
2、着力加大创业技能培训力度
(1)创新开展“1+X”创业技能培训1200人,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00人;通过拓宽创业培训渠道,将一切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在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装配、电工、旅游服务、计算机应用、远程教育信息工程等目前劳动力用工量大的专业,每年培训300名创业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通过举办“阳光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实用技术培训班,每年培养各类农村青年致富能手100人,致富女能人100人,创建巾帼科技致富基地10个。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妇联。
(4)多渠道广泛征集和挖掘创业项目300个,增强创业项目适用性,编制发布《中卫市创业项目选编》,设立创业项目推荐服务窗口,根据创业者的不同需要,提供“订单式”推荐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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