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洪涝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动防办[2010]6号)
各市、县、自治县政府,省有关单位: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十一黄金周期间,我省频降暴雨、特大暴雨,造成全省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畜牧业生产损失严重。在洪涝灾害的当前,极易引发和传播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畜产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做好暴风雨天气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畜禽护理工作,尽快恢复牧业生产。要紧急组织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人员和养殖户,密切注意做好受灾畜禽的护理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的安全。对畜禽舍及设施作全面检查,及时加固修缮,及时清除积水,防止畜禽舍倒塌,引发安全事故。受灾畜禽由于应激反应大,体质弱,除必需紧急免疫接种外,还要全面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加强饲养管理、隔离病弱畜禽、防止饲料霉变,注意饮水卫生,提高饲料的营养成份配比,以提高营养水平,提高抵抗力,减少应激反应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种畜禽场、养殖大户及基层生产基地,要及时组织人员上门了解灾情,想方设法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
二、加强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要积极主动指导养殖场(户)开展场地消毒灭源工作,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的清扫消毒工作。洪水过后,要在全市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消毒工作。对病死畜禽和因灾死亡畜禽,要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的原则(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处置,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加强免疫,切实提高畜禽自身抵抗力。天气好转后,要迅速对动物疫病开展紧急免疫注射和治疗,严防大灾过后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要加强耕牛等易感动物管理,做好普查、治病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疫病的防疫工作,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结合当前秋防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针对疫苗采购、发放、注射和免疫档案建立等逐个环节落实责任,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场户,开展免疫,指导疫病防治、加强饲养管理和灾后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