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灵丘县巍山锰矿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0]89号)
灵丘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2009年5月5日,省非煤整合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大同市灵丘县巍山锰矿区八座矿山企业进一步资源整合的意见》(晋非煤整合办字〔2009〕2号)文件要求:你县巍山锰矿区内七个锰矿和一个探转采矿(七个锰矿名称分别为鸡冠岩银锰矿、硐沟联营锰矿、同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青沟锰矿、太白山锰矿、锰矿开发公司小清沟锰矿、地方国营锰矿、同灵锰矿公司,一个勘查项目(探转采)名称为马圈沟锰矿普查),原则上整合为一个采矿权。省国土资源厅于2009年9月29日以《关于注销灵丘县硐沟联营锰矿等七座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09〕554号)文件、2009年10月14日以《关于注销山西省灵丘县马圈沟锰矿普查勘查许可证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09〕564号)文件,分别注销了其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现将加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巍山锰矿区的监管
上述八座锰矿矿山,其采矿许可证和勘查许可证已经注销,灵丘县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封闭其所有的硐口,要加强巡查和监管工作的力度,禁止无证开采,为进一步资源整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快资源整合的步伐
为了尽快实现依法有序开采,县政府必须加快资源整合步伐,编制资源整合方案。一是八座锰矿矿山资源整合后形成一座矿山,只设立一个采矿权(真正的实体),整合后的矿区范围不得与周边的其它矿业权的矿区范围重叠;二是整合后的矿山,其矿区范围最低标高如向下延深,必须有批准的地质报告作为技术支撑;三是灵丘县人民政府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资源整合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整合后的矿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公司章程作为资源整合方案的附件,一并由灵丘县人民政府正式上报市政府;以省非煤整合领导组批复的整合方案组织换领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