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0〕12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交强险费率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孟 刚(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郑兴军(省公安厅副厅长)
汤学斌(浙江保监局副局长)
姜国富(宁波保监局副局长)
成 员:鲍洪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薛小杭(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黎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