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规划项目的紧急通知
(2010年4月14日 乌海政办字[2010]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0年3月26日,国家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专项核查组对自治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并与自治区政府就规划实施情况交换了意见。会议通报了自治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实施情况,指出流域治理项目存在开工率低、建设进度缓慢、运行效率差等问题。乌海市列入规划的项目共10个(合并为9个),目前完成3个,调试2个,在建2个,未开工3个,完成率仅为30%,时间进度落后于全区其它盟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规划项目的实施,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我市规划项目实施面临的严峻形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国家将对“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规划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排序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自治区也将依照此办法对各盟市进行考核排序。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所有列入规划的项目必须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完成难度大。
对照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要求,当前我市规划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规划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我市列入规划的10个项目中(合并为9个),目前完成3个,分别是黄河工贸集团华西焦化厂废水治理项目、万晨焦化厂废水治理项目、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正在调试2个,分别是乌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乌海市海南区污水处理项目;在建2个,分别是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蒸氨废液综合利用项目、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治理扩建项目;未开工2个,分别是乌达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海勃湾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二)已建成的项目运行效率较差。
海南区污水处理厂、乌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配套,达不到国家规定的60%的运行率要求;现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易造成二次污染;各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存在出水水质超标现象。
(三)中水利用率较低。
我市目前中水回用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不低于20%的要求,部分企业投巨资建设的中水回用工程几乎处于闲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