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2010年4月26日 乌海政办字[2010]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安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交安委组成人员
组 长: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武旭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勇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孟凡阳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王永亮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张志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继雄 市教育局副局长
魏 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布 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南君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叶劲超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任海军 市农牧业局副调研员
陈 洁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建功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吴智利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韩福祥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郝生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姜 桓 市气象局副局长
宋喜斌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晓宇 团市委副书记
孙 乐 市妇联副主席
刘建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乌海分公司总经理
井丽森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乌海分公司总经理
张 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市交安委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李建国(兼),副主任由市交警支队队长盛利军担任。
二、其他事项
(一)市交安委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交通管理措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召集群众代表论证确定标志、标线设置等道路安全管理设计,并对道路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承担原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任务。
(二)市交安委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交安委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工作意见;每年向市政府报告1次工作;负责向自治区上报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