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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2010年4月26日 乌海政办字[2010]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安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交安委组成人员
  组 长: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武旭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勇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孟凡阳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王永亮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张志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继雄  市教育局副局长
  魏 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布 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南君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叶劲超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任海军  市农牧业局副调研员
  陈 洁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建功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吴智利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小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韩福祥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郝生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姜 桓  市气象局副局长
  宋喜斌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晓宇  团市委副书记
  孙 乐  市妇联副主席
  刘建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乌海分公司总经理
  井丽森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乌海分公司总经理
  张 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市交安委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李建国(兼),副主任由市交警支队队长盛利军担任。
  二、其他事项
  (一)市交安委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交通管理措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召集群众代表论证确定标志、标线设置等道路安全管理设计,并对道路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承担原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任务。
  (二)市交安委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交安委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工作意见;每年向市政府报告1次工作;负责向自治区上报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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